曲周县县长热线(县长信箱)诉求须知
一、受理时间
曲周县县长热线受理共分为两个渠道:县长热线电话0310-8812345和网上县长信箱。热线电话接听时间和诉求办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2:00,13:30—17:30,其余时间段的诉求将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办理。
二、受理范围
1.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等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
2.对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社会生活中涉及的劳动保障、医疗服务、文化教育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诉求;
4.对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环境、政策帮扶等方面的诉求;
5.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作风的批评意见、投诉举报和表扬感谢等。
三、不受理范围
1.已经进入信访、仲裁、司法诉讼程序或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事项,以及经行政调解无效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医患、劳资等民事合同纠纷事项;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贪污腐败以及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事项;
3.涉及党务、人大、政协、军队和国家安全的事项;
4.诉求事项不清,无具体诉求内容的、无有效联系方式、无法调查的事项;
5.非曲周县行政管辖或超出受理范围的其他事项。
四、处理流程
市民提交诉求→县长热线办分拣→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答复→市民登录网站或者致电查询办理情况
五、办理时限
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参照省长手机、政府信箱的做法,县长热线办理时限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咨询(建议)类问题,在承办部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一般投诉问题在承办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回复;疑难复杂问题,在承办部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回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办结。
六、注意事项
1.请如实填写您真实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邮箱等),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2.请妥善保管您的受理编号、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
3.为使您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和回复,每次提交的诉求请反映一个事项。如需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事项,请分别填写和提交。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项、事实经过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同时,请不要用网页链接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4.网站主要受理您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求助、投诉、意见和建议等事项。如您有事咨询,请拨打县长热线电话0310-8812345我们将为您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5.您通过拨打县长热线电话、登陆曲周县政府网上县长信箱等不同渠道提交的诉求,处理的流程相同,不重复受理。
6.请认真填写您的诉求信息,如信息内容不全,有可能造成诉求受理不成功;“是否向承办部门公开您的个人信息”为必选项,如果您选择不公开,承办部门将无法查看到您的个人信息,也可能会导致您的诉求处理得不够全面,请慎重选择。
7.对于因您填写不正确的联系电话而造成的信息泄漏,将由您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法律责任
1.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禁止发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言论。
2.禁止冒用、盗用他人信息进行注册并发送信件。
3.禁止蓄意对他人进行诬蔑、陷害、诽谤或打击报复。
4.禁止对本网站进行任何形式的攻击、破坏。
5.没有获得授权,不得使用本网站的资料和信息。
6.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视情节提请国家相关机关调查处理。
县长热线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