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 (2026)第017号
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 告
(2026)第017号
根据曲周县人民法院(2025)冀0435执恢4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2025)冀0435执恢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将被执行人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在曲周县晨光路北、中兴街西侧万祥英伦公馆小区18号楼西单元10层东户(18-1-1003)、18号楼西单元11层东户(18-1-1103)与17号楼东单元9层中户(17-2-902)房产协助执行到申请执行人张振民名下,邯郸市万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房产的冀(2025)曲周县不动产权第0008575号、冀(2025)曲周县不动产权第0008578号和冀(2025)曲周县不动产权第0008738号不动产权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10-8850955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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